运筹与管理 ›› 2023, Vol. 32 ›› Issue (10): 43-49.DOI: 10.12005/orms.2023.0317
张涛1, 唐僖2, 吴君民1, 毛翔宇3, 魏晓卓1
ZHANG Tao1, TANG Xi2, WU Junmin1, MAO Xiangyu3, WEI Xiaozhuo1
摘要: 针对互联网企业与新能源汽车企业技术协同创新的问题,本文以互联网企业和新能源汽车企业为研究对象,通过构建微分博弈模型,运用HJB方程分析了三种技术协同创新博弈情形下互联网企业和新能源汽车企业各自的最优研发努力程度、互联网企业对新能源汽车企业的最优技术协同创新补贴以及二者合作的最优合作模式。通过对三种博弈结论的比较分析发现:(1)Stackelberg主从模式下互联网企业和新能源汽车企业各自的研发努力程度、各自的研发收益以及研发总收益均优于Nash非合作模式,达到了Pareto均衡;(2)互联网企业与新能源汽车企业同时为新能源汽车的技术突破付出努力能够最大限度地提升双方研发合作的整体收益;(3)互联网企业对新能源汽车企业的补贴与收益分配系数负向相关;(4)新能源汽车企业的研发投入对整体收益提升的有效性大于互联网企业;(5)协同合作模式下互联网企业和新能源汽车企业各自的研发努力程度、各自的研发收益以及研发总收益是三种模式中最优的,达到了完美的Pareto均衡。最后,本文通过算例分析验证了理论推导结果的正确性并基于研究结论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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